会上,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围绕《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施办法》,从制定背景、基本原则、适用范围、年检内容、工作程序、结论标准、整改要求、法律责任等方面,作了全面系统、精准深入的政策解读。
会议要求,各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、压实主体责任,深刻认识年检工作的法定性与严肃性,将其作为落实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的具体抓手,确保按期报送、全面自查、整改到位;各业务主管单位、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履职担当,严把初审关口,加强常态监管与协同联动,构建监管闭环;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提速加压执法,集中清理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。
会议强调,年度检查是对社会组织的全面“政治体检”,更是防范化解腐败风险的重要关口,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、最严格的标准抓实抓细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紧盯党建与业务“两张皮”、内部治理不规范、权力寻租、财务失序等突出问题,建立台账、闭环整改;要以检促建,推动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、规范财务制度、坚守非营利属性,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,营造风清气正、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。